
唐朝的时候,有个大诗人叫刘禹锡。
他写的诗又美又有意思,像唱歌一样好听!
有一天,他去做苏州刺史,住在美丽的苏州城里。
有一位老爷爷叫李绅,他以前做过一个大官,叫做——司空!
李爷爷很喜欢刘禹锡,就请他来家里喝酒做客。
还请了几个会唱歌跳舞的姐姐来陪大家一起玩。
叮叮当当~歌儿真好听!
刘禹锡一边喝着酒,一边听着歌,心里特别高兴。
忽然,他有了灵感,写了一首诗:
高髻云鬓新样妆,春风一曲杜韦娘,
司空见惯浑闲事,断尽苏州刺史肠。
这首诗的意思就是:
这些漂亮的姐姐和动听的歌声啊,
司空老爷爷早就看习惯了,觉得没什么稀奇。
可是刘禹锡呢?却觉得特别感动,连心都快要断掉了啦!
后来,大家就把“司空见惯”这四个字记下来,变成了一句成语。
它的意思是:
有些事情,有的人经常看到,已经不觉得奇怪了。
比如说:
我们在路上看到汽车开过去,是不是很常见呀?
那我们就说:“这事儿啊,我已经司空见惯啦!”
但是哦,像太阳早上出来、晚上落山,这样天天发生的事,就不能用这个成语啦~
因为那是大自然的规律,不是人们习惯不习惯的问题。
小朋友,你们听懂了吗?
下次如果你看到一件大家都习以为常的事,就可以说一句:“哎呀,这真是——司空见惯啦!”